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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听课及参加本科教学活动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年03月21日 11:41    作者:闫佳欢    点击率:[] 次

为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,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,根据《银河娱乐澳门娱乐网站关于领导干部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的规定(修订)》文件精神,特就2023-2024-2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及参加本科教学活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人员

校领导、学院领导、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

二、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形式与要求

1.听课:以单独随机听课方式为主,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、备课情况、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、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。听课后,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,并及时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。

2.看课:一般不进入课堂,采用随机、随堂和视频的方式,主要从课堂纪律、教学状态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观察。可集体或单独进行看课活动,看课后,及时把看课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。

3.学院教研活动:校领导、职能部门领导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,通过参与教研活动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动态,发现教学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,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。

4.组织和参加师生座谈会:校级领导、职能部门领导可组织或参加不同层面的师生座谈会和调研会,倾听师生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。

5.面向师生进行公开讲座:就有关部门的政策、制度、方案等面向师生进行公开讲座。

三、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次数要求

各级别领导每学年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次数应不少于下表所示:

级别

听课

看课

教学活动

校级

校领导

6

1

1

主管教学、学生工作校领导

8

1

1

相关职能部门领导

8

1

1

院级

学院领导

8

1

1

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

16

1

1

四、 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管理

听课任务由教务部在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创建并发布,听课时间截止至6月21日。请各领导干部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”在线认领任务、填写并提交听课评价表。操作流程见附件1。

听课及参加教学活动人员应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、教学活动记录表,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可将问题及时反映给教务部和相关职能部门。教务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和回复。

五、 相关职能部门列表

相关职能部门列表见附件2。

六、 技术支持

教务部:杨朝明,13934218398,03513922064

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2024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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